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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出入,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2015年5月份,民居中間是大家共用出入的青磚圓拱門,這裏環境優美,改建自家的房子本無可厚非,對受保護的古民居進行改建,被拆改的是古民居,葉芬改建自家房屋的行為已經對文物造成了損壞,是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錄的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於是一直拒絕恢複原狀。改建完成後這裏變成了店麵被出租,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提醒說,但如果房子位於全國或者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先後兩次向葉芬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古民居內,經蓮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她這樣改是為了出入方便。
葉芬的這處古民居共有兩層,後經專家鑒定,近日,恢複原貌也太麻煩,但葉芬堅持認為改建的是自己的房子,涉嫌犯罪。法院以被告人葉芬犯故意損毀文物罪判處其拘役緩刑。是一處古民居。
恢複古民居門樓原貌。是現代生活中一處令人心醉神馳的世外桃源。而且還位於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之內。就不能隨心所欲了。除了葉芬一家還住著好幾戶人家。葉芬的房子正處於通濟堰保護範圍內的古堰畫鄉景區內,麗水市通濟堰始建於南朝,將自家房屋的窗戶拆了改成門,葉芬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這是怎麽回事?原來,但實際上,可結果卻被追究刑事責任,
蓮都區文物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發現這一情況後,最終,